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定于2011年10月29日舉行2011年秋季市直及部分縣(市、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統(tǒng)一考試,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市屬醫(yī)療衛(wèi)生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方案另行通告)。
二、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49名,各招聘單位的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招聘條件,詳見《2011年秋季泉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
三、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報考人員可直接通過泉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qzks.com)的“在線報名”欄目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一)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報考人員于10月6日至10月
12日17:30前登錄上述網站,提交個人信息及一張規(guī)格200K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片,報名系統(tǒng)將于10月12日17時30分關閉。
報考者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各崗位招聘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后方可報名。報考者必須對本人所提交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實、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網上報名考生的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從10月8日起至10月13日中午12時止。報名人員可于資格初審期間通過登錄考生通道查詢本人資格初審結果。
進入面試、考核階段時,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政府人事部門將對考生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生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條件,以復核確認的結果為準。
(三)繳費。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個人信息后或資格初審合格后,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上銀行(建設銀行龍卡)繳納報名費80元,繳費時間截止至10月14日17∶30。(有關建設銀行網上銀行及其支付方法等問題可通過建設銀行客戶服務熱線95533進行咨詢)
對于資格初審不合格或所報考崗位因報名人數比例未達到開考條件而取消考試的報考者,網銀將在半個月內退還其已繳納的報名費。
(四)準考證下載及打印。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并成功繳納報名費后,可于10月26日至10月28日登錄上述報考網站,通過登錄考生通道自行下載并打印本人準考證??忌仨毐9芎脺士甲C,直至招聘工作結束或被淘汰為止。
四、考試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或只采用筆試的方式進行。具體方式詳見招聘崗位信息表的有關說明。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報考泉州師范學院、泉州市高級技工學校校醫(yī),泉州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中心醫(yī)務崗位及洛江區(qū)婦產、臨床、藥學、檢驗、影像的考生筆試科目為《醫(yī)學基礎知識》;報考洛江區(qū)護理崗位的考生筆試科目為《護理專業(yè)知識》;報考泉州高甲劇團、南音樂園、木偶劇團、藝術館(泉州市閩南文化生態(tài)保護中心)的考生筆試科目為《藝術概論》;報考其他崗位的考生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主要內容為政治和經濟基本理論、公共管理、法律基礎、職業(yè)能力、職業(yè)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識、福建省情等)。
卷面總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考《綜合基礎知識》
下午2:30—4:30考《醫(y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yè)知識》、《藝術概論》。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標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未能提供上述證件的考生不予參加考試。
4、成績查詢??忌捎诠P試結束10個工作日后登錄泉州人事網或泉州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成績。
(二)面試
各職位是否需要面試以及筆試面試分值比例詳見《2011年秋季泉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有關說明。面試工作有關要求如下:
1、面試人選的確定。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者(報考管理、專技崗位其《綜合基礎知識》、《藝術概論》合格線為60分,《醫(yī)學基礎知識》、《護理專業(yè)知識》合格線為50分;報考工勤崗位的,其合格線為50分),按照每個崗位招考計劃數的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其中,報考崗位只有1﹕1或低于1﹕1的考生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
2、面試時間、地點和必須提供的相關證件等另行通知。
3、面試(入圍)資格復核。進入面試(入圍)的考生須提供準考及以下材料:
(1)未就業(yè)的畢業(yè)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畢業(yè)(學位)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派遣報到證(成人教育者外)及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在職人員(含人事代理對象)應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戶籍證明)、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有關證明。
(3)未就業(yè)的留學歸國人員報考,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批表》。
(4)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以國內院校畢業(yè)生身份報考;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三)綜合成績計算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形式的,按《2011年秋季泉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標明的比例計算總成績。
五、體檢、考核和聘用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崗位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由招聘單位加試一場面試或筆試,按加試的面試或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并從考試合格的人選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若無符合條件對象的,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考計劃。
2、體檢標準。按國家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2010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體檢的組織。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
(二)考核:考生體檢合格后,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負責對體檢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以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三)決定聘用人選:各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根據筆試或筆試、面試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泉州人事網對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擬聘用人選經公示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部門核準后,按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確定人事關系。
六、其他事項
(一)符合崗位條件的報名人數與崗位擬聘人數的比例未達到3:1的,原則上應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政府人事部門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二)筆試成績公布前,按照我省有關規(guī)定,泉州市公務員局將為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服務社區(qū)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以上對象不含報考專門崗位的人員)、退役士兵和退役運動員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審核辦理加分事宜。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應在筆試前向市公務員局流動開發(fā)科提供相關有效證明材料(準考證、服務證書、考核情況等),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專門崗位的,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三)報考面向我市參加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高校畢業(yè)生招考崗位的人員,包括參加我市組織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服務社區(qū)計劃”,于 2011年9月30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以及參加我省和其他設區(qū)市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的2011年9月30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泉州生源高校畢業(yè)生。其中服務期滿二年及以上的高校畢業(yè)生,可以報考所有專門職位;服務期滿一年的高校畢業(yè)生,限報考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的專門職位。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原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不再享受事業(yè)單位招考優(yōu)惠政策。
(四)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相關(專業(yè))工作經驗”的,考生須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費憑證、聘用(勞動)合同或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本專業(yè)工作的崗位證明等有效憑證。應屆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yè))工作經驗”。
(五)報考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學歷是指報考者學歷的取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參加國家統(tǒng)一招生考試,并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2、報考者必須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yè)并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
(六)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試行)》(2011秋季版本)中“××類”所列專業(yè)的報考者準予報考;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招聘崗位,報考者所學專業(yè)與所列專業(yè)一致者準予報考;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可以選擇符合招聘崗位設置的專業(yè)條件任一學歷(位)報考。以上專業(yè)的確認,以畢業(yè)證書所署的專業(yè)為準。
(七)工作資歷計算、相關證件取得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9月30日。其中,2011屆博士研究生畢業(yè)的報考人員,可延長至2011年12月31日。
(八)2011年10月6日前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1年應屆畢業(yè)生,均視為符合我省戶籍要求的報考對象。其他有關戶籍要求的,按以上原則類推。
(九)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考生減免有關考務費用。此類考生應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再于筆試當天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考點主考室現場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xù)。其中: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特困家庭的考生,應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十)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人員,不得報考。
(十一)考生所提供的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
(十二)考試、體檢、考核、聘用等招考環(huán)節(jié)應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十三)考生對報名方法、招聘政策和考務等方面有疑問或異議的可通過以下途徑進行咨詢、舉報:
1、登陸泉州人事網、泉州人事考試網的“考生咨詢”欄目進行網上咨詢。
2、電話咨詢。報名手續(xù)等相關問題咨詢市人事考試中心,咨詢電話:0595-22115511;招聘工作政策咨詢市公務員局流動開發(fā)科,咨詢電話:0595- 22199898、22112393、22119493;
3、舉報電話。市紀委、監(jiān)察局駐泉州市公務員紀檢組、監(jiān)察室電話:0595-22117653、22117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