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滿足臨床工作需求,提升服務質量,因業(yè)務發(fā)展,廈門市兒童醫(yī)院擬公開招聘護理輔助人員10名。簡章如下
一、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遵章守紀,愛崗敬業(yè),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備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需求及要求
1.中專及以上學歷,護理專業(yè)畢業(yè),須具有護士資格證,35周歲以下,有本崗位經驗者優(yōu)先考慮。
2.有責任感和團隊精神,愛崗敬業(yè),服從醫(yī)院工作安排。
三、招聘方法: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對資格審查通過者進行面試,面試通過者,經體檢合格方可試用,試用期考核合格后可正式錄用。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4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報名地點:廈門市兒童醫(yī)院(湖里區(qū)宜賓路92號)行政樓2樓人力資源部。
3.聯系電話:0592-2529572。
4. 報名材料: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依序裝訂成冊(原件審核后退還,只交復印件):
報名表(見附件)、個人簡歷、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畢業(yè)證,崗位資格條件要求的其它材料(護士資格證等)
5.面試時間及相關事宜:待另行通知。
五、體檢與考核
1、體檢和考核人選,從面試合格者中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與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
2、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身份證、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一張,按通知時間到指定醫(yī)院統(tǒng)一組織體檢,逾期視為放棄資格,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結果由醫(yī)院通知體檢人員,體檢人員或醫(yī)院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7天內提出復檢,復檢只能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3、考核。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由我院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再次進行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
4、體檢、考核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資格的,或體檢、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因故放棄錄取資格的,從應聘崗位綜合成績上合格線人員中依次遞補。
六、聘用
1、根據崗位要求和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勞務合同制人員名單,并在醫(yī)院網站公示7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醫(yī)院依據國家和廈門市有關規(guī)定,與擬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2、本次招聘的護理輔助人員均不辦理人事及戶籍關系調轉手續(xù)。
七、其它事項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2、年齡、資格證書等相關資歷要求計算到報名截止日(2015年4月30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計。如:最高年齡35歲是指1980年4月30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員。
3、本次招聘的護理輔助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我院紀檢監(jiān)察室實施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2—2529568。
上述解釋、規(guī)定僅適用于本次我院公開招聘護理輔助人員工作。
原標題:廈門市兒童醫(yī)院2015年公開招聘護理輔助人員簡章
廈門市兒童醫(yī)院
2015年4月16日